1、持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、户口本、驾照、护照等)的中国公民及外籍人士,自愿遵守我馆借阅服务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,填写申请表,交纳工本费15元及押金即可办理读者卡。
2、读者卡类型和收费标准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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类 型 |
押金 |
预付金 |
工本费 |
功 能 |
说 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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普通卡 |
80元 |
20元 |
15元 |
可同时借阅中文图书2册、中文期刊2册 |
1、预付金用于借阅图书的逾期、破损、复印和自修室(1次1元)、电子阅览室(1小时1.5元)等的付费。 2、押金退卡时返还。 3、退卡时以不高于20元标准返还剩余预付金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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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卡 |
200元 |
20元 |
15元 |
可同时借阅中(外)文图书3册、中文期刊2册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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少儿卡 |
50元 |
20元 |
15元 |
可同时借阅少儿图书2册、少儿期刊2册、光盘1张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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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费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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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元 |
仅限自修室使用,有次卡、月卡、季卡、半年卡 |
1次 1元、 30次20元、 90次50元、180次90元 |
3、读者卡实行年度注册制度。办卡满一年,需持卡到办卡处进行年度注册并交纳年度注册费10元。未能如期注册的读者卡,其各项功能均停止使用。
4、读者卡损坏需要更换时,应交回旧卡,另交工本费15元办新卡。
5、读者卡丢失,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办卡处办理挂失手续,也可电话挂失,读者卡挂失后,可补办新卡:
①办理补卡手续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并另交工本费15元。
②办理挂失后,若找到原卡,请在办卡处解除挂失。
6、读者退卡,需付清所有欠款、归还所借文献资料、出示押金收据和读者卡,并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到办卡处办理。
7、请妥善保存押金收据,遗失不补。无押金收据不退押金。
8、办卡时间:全年不休
星期一至星期日:9:00—20:00
星期五:14:00—20:00
咨询、挂失电话:0851—6831602